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完善巡察工作,充分发挥人才作用,确保巡察工作有序推进,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天津市委关于加强巡察工作的意见》《天津市委巡视人才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市委教育工委关于推进实施巡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经学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为推进学校巡察工作人才库建设,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市委关于加强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打造政治合格、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巡察人才队伍,补充校党委巡察机构力量。通过按照一定数量、结构和条件,选配拟抽调参加校党委巡察工作的优秀干部,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校党委巡察人才库由校党委巡察组组长库和校党委巡察工作人员库组成。
二、推荐范围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党委学工部(学生处、武装部)、团委、党委安全工作部(保卫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务处、科研与研究生处、财务处和审计处。
三、推荐条件
1.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推荐条件:
正副处级干部;中共党员,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政治原则性强,能够坚决践行“两个维护”;公道正派、廉洁自律,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思想敏锐,工作经验丰富,洞察力强,敢讲真话,敢于担当;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沟通协调、文字综合等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要求。
2.巡察组工作人员推荐条件:
科级及以下干部,有一定管理经验的教师;中共党员,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依法办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熟悉组织人事、宣传统战、基层党务、教学科研、思政教育、财务审计、纪检监察或巡察等至少某一方面的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具有良好的发现问题、沟通协调、文字综合等能力;工作近三年考核合格;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要求。
四、推荐人数
各二级党组织推荐3人(其中正处级干部或副处级干部1人,其余人选优先从正副系主任、辅导员、专职组织员、教学秘书、科研秘书中推荐)。相关机关处室推荐2人(其中正处级干部或副处级干部1人,科级及以下干部1人)。
五、管理使用
巡察人才库的建设管理,在校党委领导下,由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遵循结构化组建、专业化培养、计划性使用、动态化管理的原则,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协同各相关处室负责落实,坚持一岗多备、好中选优,加强培训、从严管理,定期更新、批次轮换。
1.统一调度,集中使用。发挥巡察人才库入选人员的积极作用,有计划地抽调巡察人才库干部参与巡察工作,保障巡察专业队伍相对稳定。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巡察工作的,及时交流调整出人才库。每次巡察前,根据工作需要,由巡察办会同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等相关处室提出抽调人员建议,经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通知相关单位。被抽调人员进入巡察组工作期间,由学校党委巡察组管理和安排工作,一般不参与原单位工作,借调期一般不少于20天,巡察结束后,返回原工作单位。
2.科学调配,动态管理。人才库实行定期调整与日常调整相结合,原则上每年集中调整一次,巡察办准确掌握巡察干部思想动态、工作情况等,会同巡察工作人员派出单位党组织以及学校党委组织部门做好对参与巡察工作人员的动态管理工作。
3.定期教育培训。将巡察人才库入库人选纳入巡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实现培训全覆盖。学习培训由巡察办牵头负责,并建立学习培训档案,坚持按需施教,采取分散自学、集中培训、研讨交流等方式,组织人才库入选人员参加上级和学校组织的巡察工作专业培训,不断加强政策法规和巡察业务知识学习,切实增强巡察干部发现问题能力、谈心谈话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尽快成为巡察工作的行家里手。
4.工作绩效评价。对被抽调进入巡察组参加巡察工作的人员,巡察结束后由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出具工作表现鉴定意见,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将鉴定意见一式三份,分别交由组织部或人事处、抽调人员所在二级党组织及个人留存。对于其中表现特别优秀、能力特别突出的,视情况,由巡察组会同巡察工作办公室出具鉴定意见,向组织部门进行推荐,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巡察人员相关表现由巡察办及时向派出党组织和机关处室反馈,并列入干部考核内容。
六、推荐程序
1.请各单位对照选拔条件提出推荐意见,填写推荐登记表、汇总表,报送巡察办,推荐表见附件1、附件2。
2.巡察办会同派驻纪检监察组、党委组织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对推荐人选的政治表现、业务能力、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
3.经学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确定纳入学校巡察工作人员库。
七、工作要求
1.巡察人才库建设工作由巡察办负责日常管理,会同党委组织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共同负责,把巡察人才库建设成为培养、锻炼、使用、输送干部的有效平台。
2.各推荐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人才库建设作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培养和锻炼干部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巡察工作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要求,认真遴选优秀干部、后备干部,优先纳入巡察人才库,确保巡察人才库人选的质量。
3.各推荐单位要统筹本单位、本处室整体工作,严格遴选标准,广泛征求意见,二级单位党组织通过召开党政联席会,机关处室通过召开党支部会议,讨论确定推选人员。各推荐单位要做好政策、制度的解释工作,履行好相关会议决策程序,确保推选工作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