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担巡察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等职能。
2.向校党委和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贯彻落实校党委和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
3.统筹、协调、指导、保障、监督巡察组组织实施巡察工作。
4.承担巡察工作的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5.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巡察工作,形成巡察监督工作合力。
6.协同有关部门建设巡察干部队伍,负责巡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
7.协同有关部门组建党委巡察组,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遴选、培训、监督、管理和考核。
8.与上级部门联络沟通,及时报送相关情况信息,上下联动开展巡察工作。
9.负责巡察工作档案的整理、归集工作。
10.对校党委和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巡察事项进行办理、督办。
11.落实校党委和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